全港十八區 音樂比賽 (第十三屆)
- 香港文藝協會
- 5月28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比賽曲目:自選
比賽形式:影片 (可使用校際音樂節影片參賽)
比賽組別:
鋼琴組
弦樂組
管樂組
敲擊樂組
中樂組
聲樂組
比賽人數:獨奏/合奏
年齡分組:
學前 - PREN組
幼稚園 - K.1組/K.2組/K.3組
小學 - P.1-2組/P.3-4組/P.5-6組
中學組
公開組
地區組別:以香港十八區分組別(見報名表),參賽者可參加最多三個地區
彈奏時間:影片不超過5分鐘
參賽程序:填寫報名表格【報名表】→ 錄製比賽影片 → 到WhatsApp上載作品
費用:免費參賽
(參賽者如得獎,可申請訂製印有名字的獎項)

比賽名次 :
冠軍、亞軍及季軍:頒給組別最高分數的三位參賽者(同分同獎)
金獎:90分或以上
銀獎:80分或以上
銅獎:70分或以上
優異獎:60分或以上
參與獎:59分或以下
導師獎項:
香港音樂比賽積極參與指導獎(銀獎):邀請五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導師則可申請
香港音樂比賽積極參與指導獎(金獎):如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則可申請
香港傑出音樂教育大獎:學校/教育中心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則可申請
評分準則
比賽成績為0至100分
評審將根據參賽者的表作出綜合評分
*比賽成績將根據各評審的總分平均計算
*評審對一切事宜保有最終決定權,其評分為最終決定,參賽者必須尊重及接受
影片及格式要求
*盡量保持攝影裝置固定,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
*參賽者之服飾、頭飾、化妝等不作評分項目,惟須端正整潔
參賽條款 (參賽前必須閱讀)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
*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不恰當、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參賽者必須得到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報名參賽及透過其家長或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
*參賽者嚴禁虛報年齡,倘發現參賽者之報名資格與真實年齡不相符,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相關項目的參賽資格。
*參賽者(包括未成年參賽者的父母和老師)須明瞭和同意本次比賽的規則和章程。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比賽規則,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主辦單位保留對比賽總規和章程的最終解釋權。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主辦單位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
得獎後訂製獎項行政費用
獎狀:$250
獎牌:$250
獎盃:$300
全套(獎狀+獎牌+獎盃):$350
電子獎狀:$250
全套(獎狀+獎牌+獎盃)+電子獎狀:$450
*以上價錢已包印有參賽者名稱